第133章 喜欢的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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店员用皮尺在我的手腕上围了一圈,看了一下手腕的周长,又量了一下手掌的宽度,在纸上记录下了几个数据。店员的手很软,动作轻柔,仿佛捧着的不是一个女人的手,而是一个易碎的玻璃花瓶。这简直让我受宠若惊。
整个过程下来,我觉得我肯定已经脸红得如同西红柿一样。我突然想起我在十七楼的时候了。小姐们打起架来的时候,恨不得直接把烟头怼在对方身上,怼出个窟窿,或者直接一刀划在脸上划到毁容,伤害到对方再也没有任何资本可以超过自己。
或许我已经很多年,没有被人温柔以待,才会在别人施出一点点恩惠时就感恩戴德,或许就是因为此,我爱上白夜萧,爱上他那些虚无缥缈的,偶尔能当作温情的话语,说穿了,我爱上的,也不过是我一个人的梦境
白夜萧说的那些话,不过是他受教育中的绅士风度,就算偶尔有那么一点温情,那么一点动心,也不能算作喜欢,充其量是一种冲动。我们从一开始,起步的位置就差了太多,所以以后无论怎样走,他都像是被人迷惑,我都像是步步为营。
我再不甘心又如何,许多事情,是改变不了的。何况,白夜萧的习惯让他对所有女人都这样彬彬有礼,让他总是无意中吐出这些让人容易误会的话,而他自己却从来不知其杀伤力。难怪人家都说,裴铮和白夜萧比起来,实在是善良太多。
裴铮从来不有意伤人,即便有意,也会让你觉得他是在不得已而为之,白夜萧则不同,他的伤人,总是在无意之间,甚至他自己,也并非是故意说出那些话,做出那些事,他也从来没觉得这些有什么不对。
我想了很多,时间却没有流失多少,店员记下了数据之后,便对我轻轻微笑,说了一声结束了。我也冲她礼貌地笑了笑,然后向后退了一步,退到了白夜萧身边。
我的手上还缠着白色的绷带,在手掌内侧还有这一点血迹,刚才店员给我量的是左手,她好像一直都没有注意到我的右手,不过我觉得更可能的是她注意到了,但是出于对客人的尊重,他并没有提到。
店员终于收起了手中的记录本,抬头对着白夜萧道,“白先生,我们已经取完记录了。因为是新品,而且我们还需要做一点改动,所以可能要大概要两周之后才可以送来,不知道白先生介不介意到店里来取?”
白夜萧接过店员递给他的卡片,低声道,“不介意。”
“那么就可以了。”店员微笑道,“白先生,我们到时候会给您打电话的。”
白夜萧没再说话,点了点头,店员便送我们出了店。
我跟在白夜萧身后,怯怯地打量着他的背影。曾经,在十七楼的时候,有一个叫做小可的女孩儿和我说,她喜欢上了一个客人,客人好像也很喜欢她,只是她不敢确定,也不敢接近,总是害怕自己的猜测是错的,反而失去了爱的机会。
我对她说,不论有多爱,也不要把自己的位置放的太低。我们自然可以爱我们爱的人,可是没有人谁天生和谁差了那么一大步,如果你一开始就把自己摆到了卑微的地步,低到了尘埃里去,那么你收获到的,也是不尊重的爱情。
后来,小可被那个富商赎了身,他们结婚了,婚礼上的小可笑得很漂亮,她本来就是个挺年轻的女孩,上扬的唇角总是让人也不禁跟着扬起嘴角来。婚礼上,小可把捧花给了我,她说,希望我有一天找到不卑微的爱情。
我当时答应的好好的,可是现在的我,却没有做到当初答应小可的承诺,我爱上了一个不应该爱的人,这个人让我失去了所有的信心,所有我明白的道理与博弈,让我也心不甘情不愿地落到了最低处的尘埃里,抬不起头来。
我看着白夜萧的背影,很想上前去拥抱住他的身子,可是我却没有那个勇气,手尴尬地定在半空,不知道应该向前,还是应该干脆地落下。就像我现在的心情一样矛盾。
“你怎么了?”
我没料到白夜萧会突然回头,我的手还停在半空,像奥运会的高低杠一样,我尴尬地清了清嗓子,放下了双手,对着白夜萧道,“没事,只是刚才看到了个熟人,想跟他打招呼的时候,他走了。”
白夜萧盯着我,我以为他看出了什么,不禁脸一红,匆忙避开视线。白夜萧却突然一笑,轻声道,“你用两只手和别人打招呼,是么?”
“”
你大爷!你管我几只手!我双手双脚和你有什么关系!
店员用皮尺在我的手腕上围了一圈,看了一下手腕的周长,又量了一下手掌的宽度,在纸上记录下了几个数据。店员的手很软,动作轻柔,仿佛捧着的不是一个女人的手,而是一个易碎的玻璃花瓶。这简直让我受宠若惊。
整个过程下来,我觉得我肯定已经脸红得如同西红柿一样。我突然想起我在十七楼的时候了。小姐们打起架来的时候,恨不得直接把烟头怼在对方身上,怼出个窟窿,或者直接一刀划在脸上划到毁容,伤害到对方再也没有任何资本可以超过自己。
或许我已经很多年,没有被人温柔以待,才会在别人施出一点点恩惠时就感恩戴德,或许就是因为此,我爱上白夜萧,爱上他那些虚无缥缈的,偶尔能当作温情的话语,说穿了,我爱上的,也不过是我一个人的梦境
白夜萧说的那些话,不过是他受教育中的绅士风度,就算偶尔有那么一点温情,那么一点动心,也不能算作喜欢,充其量是一种冲动。我们从一开始,起步的位置就差了太多,所以以后无论怎样走,他都像是被人迷惑,我都像是步步为营。
我再不甘心又如何,许多事情,是改变不了的。何况,白夜萧的习惯让他对所有女人都这样彬彬有礼,让他总是无意中吐出这些让人容易误会的话,而他自己却从来不知其杀伤力。难怪人家都说,裴铮和白夜萧比起来,实在是善良太多。
裴铮从来不有意伤人,即便有意,也会让你觉得他是在不得已而为之,白夜萧则不同,他的伤人,总是在无意之间,甚至他自己,也并非是故意说出那些话,做出那些事,他也从来没觉得这些有什么不对。
我想了很多,时间却没有流失多少,店员记下了数据之后,便对我轻轻微笑,说了一声结束了。我也冲她礼貌地笑了笑,然后向后退了一步,退到了白夜萧身边。
我的手上还缠着白色的绷带,在手掌内侧还有这一点血迹,刚才店员给我量的是左手,她好像一直都没有注意到我的右手,不过我觉得更可能的是她注意到了,但是出于对客人的尊重,他并没有提到。
店员终于收起了手中的记录本,抬头对着白夜萧道,“白先生,我们已经取完记录了。因为是新品,而且我们还需要做一点改动,所以可能要大概要两周之后才可以送来,不知道白先生介不介意到店里来取?”
白夜萧接过店员递给他的卡片,低声道,“不介意。”
“那么就可以了。”店员微笑道,“白先生,我们到时候会给您打电话的。”
白夜萧没再说话,点了点头,店员便送我们出了店。
我跟在白夜萧身后,怯怯地打量着他的背影。曾经,在十七楼的时候,有一个叫做小可的女孩儿和我说,她喜欢上了一个客人,客人好像也很喜欢她,只是她不敢确定,也不敢接近,总是害怕自己的猜测是错的,反而失去了爱的机会。
我对她说,不论有多爱,也不要把自己的位置放的太低。我们自然可以爱我们爱的人,可是没有人谁天生和谁差了那么一大步,如果你一开始就把自己摆到了卑微的地步,低到了尘埃里去,那么你收获到的,也是不尊重的爱情。
后来,小可被那个富商赎了身,他们结婚了,婚礼上的小可笑得很漂亮,她本来就是个挺年轻的女孩,上扬的唇角总是让人也不禁跟着扬起嘴角来。婚礼上,小可把捧花给了我,她说,希望我有一天找到不卑微的爱情。
我当时答应的好好的,可是现在的我,却没有做到当初答应小可的承诺,我爱上了一个不应该爱的人,这个人让我失去了所有的信心,所有我明白的道理与博弈,让我也心不甘情不愿地落到了最低处的尘埃里,抬不起头来。
我看着白夜萧的背影,很想上前去拥抱住他的身子,可是我却没有那个勇气,手尴尬地定在半空,不知道应该向前,还是应该干脆地落下。就像我现在的心情一样矛盾。
“你怎么了?”
我没料到白夜萧会突然回头,我的手还停在半空,像奥运会的高低杠一样,我尴尬地清了清嗓子,放下了双手,对着白夜萧道,“没事,只是刚才看到了个熟人,想跟他打招呼的时候,他走了。”
白夜萧盯着我,我以为他看出了什么,不禁脸一红,匆忙避开视线。白夜萧却突然一笑,轻声道,“你用两只手和别人打招呼,是么?”
“”
你大爷!你管我几只手!我双手双脚和你有什么关系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