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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五十九章 晶晶爸是鬼市人

作者:金子就是钞票返回目录加入书签投票推荐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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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离下午天丝放学的时间还很长,柿子拿着自己手中的这些资料就想打车回家了。站在路边等着的士,心里还在嘀咕着,他的车子怎么现在都成了小胖在用,他倒是天天打车的了。不过正好借着这个机会去找下零子叔,让零子叔借辆车子吧。反正零子叔家三辆车子呢。

    打车去到了零子叔住的那小区,楼下能看到零子叔的越野车。上了楼,拍了门,可是竟然没有人给他开门。这个时间,零子叔应该在家的啊。除非是跑业务去了。

    曲岑仕自己掏出了钥匙打开了门,进门喊道:“叔,我回来了。”

    可是空荡荡的房子里没有一点的声音。竟然真的没有人在家!不过曲岑仕也是在这边住过的,也就没有多计较,直接坐在了沙发上研究起自己的那些资料来。

    “晶缘”,在工商局那注册的老板是癸乙。姓癸?有这个姓?他疑惑着翻着后面的身份证复印件,还真是这么个名字呢。癸乙,这两个字都是十天干里面出来的。能取这样的名字,肯定也是了解易学的人。

    那么晶晶说这个店的她爸爸的,那么晶晶的全名就是“癸晶晶”?这如果是一个笑话,那么他也就是听着笑几声。但是如果这是事实的话,他还真的笑不出来了。

    身份证上写着的住址是a市xx区xx路,看着这个地址,他的心中紧了一下。这里他当然记得,这条街在这座繁华城市的缝隙里,是一条保持着七八十年前建筑的老街。那是一条地地道道的鬼市。真实的鬼市!

    他十一二岁的时候,零子叔还带着他进去买过东西呢。这个“晶缘”真的老板竟然是鬼市里的。这也太让人联想了吧。这个地址是鬼市里的地址,还是现实中那条街的地址呢?

    而在营业执照上填的资产是两万。现在怎么看也不止两万吧。他们店里那珠子,上万的可不止一条啊。

    曲岑仕默默记下了那地址,准备着安排时间进去看看,说不定能找到这个癸乙。毕竟这店登记的时间并不长,也就四年不到。那老板是走了放弃了,还是怎么了,总要去看看的。

    翻完了“晶缘”的资料,他看向了一旁的那几张“当下”的资料。

    “当下”写着的资产是十万,这个还符合实际一点。不过估计现在“当下”也不止这个数了。“当下”注册的时间……“靠!竟然是一样的!”柿子自言自语地说了出来。

    “当下”和“晶缘”的注册时间竟然是同一天!这里面是巧合?还是有着什么联系?

    “当下”的老板,名字是臧大官人?能这么注册的啊?他翻了一下下面几张资料,竟然没有找到老板的身份证复印件。不过可以断定的是这个臧大官人肯定不是名字。应该直是在这行里的一个号罢了。

    正在他看着这些资料的时候,门口传来了钥匙开门的声音,走进来的正是零子叔。

    零子叔是一身整齐,腰间还有着装备回来的。刚才应该是出业务去了。零子看到柿子,就问道:“什么时候来的?”

    “刚来。叔,你去哪了?”

    零子叔一屁股坐在沙发上,就说道:“我昨晚去了鬼市,又牵牵扯扯的,去了一趟xx村,现在才回来呢。”

    “叔,你看这个。”说着他递上了癸乙的身份证复印件。

    零子看了一眼,就笑道:“哟,还有人这么起名字的啊。”

    “你看地址啊!”

    零子这才看向了那身份证上写的地址,不由地皱皱眉:“什么意思啊?”

    “上次说的晶缘,就这个人的。他是注册那店的老板。偏偏还是住在鬼市里的。”

    “哦,那你是什么意思?”

    柿子就赔着一张大笑脸说道:“叔,带我去吧。我一个人也不敢去啊。对了还有小胖,我跟他说,要是他想去的话,能不能带他一起去啊?”他知道,如果只是他一个人去的话,零子叔肯定不会为难的。但是如果加上小胖的话,就不一定了。毕竟他要是去了鬼市,在那些阿飘原住民的眼里,他就是一个同类。只要不起冲突,他根本就不会有事。

    零子犹豫了一下,笑笑说道:“只是去逛逛,不能在里面闹事的啊。今晚吧,今晚正好我也去办点事。让那个小胖身上别戴什么辟邪的啊。”

    柿子马上应着,以他对小胖的了解,小胖绝对愿意跟他去鬼市里玩一圈的。说到辟邪的就更不可能了。小胖都让他爸在军营了养了几年了,身上根本就不可能带着那些东西。

    谢过了零子叔让他留下吃晚饭,说是要去请女朋友吃晚饭。还约下了晚上十一点在那鬼市的路口等着。

    这晚餐柿子订了某酒店的餐厅。既然是正式请女朋友吃饭的,那么自然不能寒酸了。因为这顿饭,柿子还专门回家洗澡换衣服。

    四点半,a大的大门前,一辆银灰色的越野车旁,一身休闲装扮的曲岑仕吸引了不少女生的目光。柿子站在车旁给天丝打着电话。

    毕竟这车子,天丝没有见过他开,他要是在车子里,天丝是绝对不知道这车子是他开着的。既然是正式的追求,那么玫瑰花是少不了的。女生有时候是挺虚荣的,不过柿子也愿意满足她的虚荣。拿着那二十朵的玫瑰花束,站在越野车旁,给她打着电话。

    天丝接到他电话的时候,正从学校里走出来。她心里说不出是高兴,还是不安。她高兴的是,柿子竟然会这么追求自己。是有男人追过她,但是那基本上都是见第一次面,就想着上床的。而柿子是第一个,见了这么多次,才这么正式追求她,也没有过那种毛手毛脚的情况。

    不安的就是柿子这么追她,那么以后呢?以后会不会像姐姐一样,爱过了,面临的就是那种裂心的痛苦。

    走到学校大门的,天丝远远就看到了越野车旁的柿子。她没有想到他竟然会拿着那么大一束玫瑰过来接她。还是在大家都放学的时候,那么多人看着。

    不管天丝是怎么特别的女生,柿子觉得她就还是一个女生。女生都喜欢玫瑰,都喜欢男人在大庭广众之下送她玫瑰。那男人要是帅一点,再开辆百万的车子,就更好了。

    现在曲岑仕自己觉得他已经符合了这几点。虽然他身后那百万的越野车不是他的,而的他借来的,但是效果还是达到了。

    他拿着玫瑰花走向了她,说道:“哟,鲜花配美女。跟我去吃饭吧。”

    很自然的收到了一些路过的女生投来的羡慕的目光。天丝微微一笑,接过了话,说道:“我……”

    “走吧,我都订了桌子了。只是吃饭,吃完饭,送你回家。”柿子可没有忘记今晚他要去鬼市的事情。而且刚才他回自己租的房子那边的时候,也给小胖打了电话,问他要不要一起去。那家伙一听是去鬼市,高兴着呢。巴不得快点从蕾蕾家解脱出来,就直奔鬼市而去。

    天丝没有再拒绝,跟着柿子上了车子。

    那酒店在a市也排得上名次的,楼上分着中餐和西餐两个餐厅。依据天丝他们家的文化习惯来看,柿子还是选择的中餐。

    中餐厅不大,但是很安静,偶尔有人说话,也是轻声细语的。

    在一张小桌子旁坐下,柿子将菜单递给了天丝点菜。天丝也不客气地接过菜单看了起来,然后说道:“纯净水,水果冰粥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