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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六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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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“咚!咚!”外面有人敲门,坐着的那个好像根本没听到,一点起身开门的打算都没有。门被推开了,进来一个金发女人,妖娆性感。“辰,秦老板请我们晚上去他那里吃饭。”“辰?你听见我说话没有?”

    “霍辰!你够了啊,你为了这个贱人不吃不喝傻坐在这里算什么啊,你忘了是谁害死你爸爸的,你忘了她是你的仇人吗?”霍辰终于抬起了头,一脸阴鸷地瞪着眼前的金发美女,那种恶狠狠的眼神吓得她一时忘了说话。

    “乔丽,你刚才说什么?”“我我说秦老板请我们吃饭。”“不是这句,你刚才说谁是贱人!”

    乔丽心里发寒,后退了一步,后背抵在台子上,似乎又添了点勇气,挺挺高昂的胸脯,仰着头说:“是我说的,她就是个贱人,她龙晚晴就是个啊!”“霍辰,你敢打我!”霍辰欺身上前,捏住了乔丽的下巴:“我霍辰不打女人,但是你还真有本事惹得我动手,我跟她的事还轮不到你来管,你再敢乱说一个字试试看!”乔丽捂着脸,哀怨地看着这个男人,本想发火转念一想又换上了一副面孔。

    “辰,人家也只是关心你嘛,你现在这个样子让人家心里好担心的,更何况秦老板那边如果不去的话,恐怕不太好啊。”乔丽扭着腰,来到霍辰面前,一手搂住他的脖子,一手在他精壮的胸膛上暧昧地游走。霍辰瞟了她一眼,将那作怪的手扔开。

    “去告诉秦老板,我今天不舒服,不去了,你代表我出席吧。”“可是”“行了,就这样吧,出去。”霍辰摆摆手示意乔丽出去,又重新坐到了床边重复起刚才入定的姿势。

    乔丽看着那个背影,咬咬牙,瞪了床上的人几眼,转头出门,又想起一事回头转向屋内。“辰,地下室里的那个女人怎么处理,总是吊在那里也不是办法。”

    霍辰看着那个苍白未醒的脸,叹了口气,头也不回地说:“算了,把她丢出去吧。”乔丽应了一声,望了望那两个人,开门出去了,娇媚的面庞一脸阴沉。

    “霍辰,你的心我得不到,她的心你也别想得到!”屋里一下子又重新归于宁静,不过这种在黑色笼罩下的宁静总让人有几分阴沉压抑,坐在床头的男人拉起床上女人细白的小手,看着那张总是出现在午夜梦回处的脸,看着,看着

    早知今日何必当初,但是就算早知道了有今日,当初又会不会真的放下呢,这个世界上没有后悔药,有些选择只有一次机会。不要相信轮回,事能轮回,人不能。

    头好沉啊,晕晕的,身体好重,好像睡了许久了,龙晚晴努力地睁开眼睛,印入眼帘的是一张疲惫的脸,短短一夜的功夫胡子就横竖拉茬着,斜靠在床头,衣服也起皱了,难道就这样睡了一夜。

    龙晚晴看着身边的这个人,突然有一种感觉,他很像大哥龙渊。有一次她生病了发高烧,二哥却在军训回不来,大哥请假回来照顾她,他也是这样,坐在她身边守了整整一天一夜。

    这个人的身上有大哥的味道。同样都是狂热的、霸道的,不过睡得身子都麻了,龙晚晴动动手,发现那只受伤的手腕已经被接上了,而另一只手却被霍辰紧紧握在手里,使了使劲,抽不动,却惊醒了那个人。

    “你醒啦!”欣喜若狂的眼神一览无余,突然间笑容收敛,放开手,坐回到椅子上,有重新摆出一副冷酷的脸孔。

    “你晕的还真是时候呢。”龙晚晴争着眼睛,打量着屋里诡异的布局,全黑的布置让她心里很不舒服,头还是很难受,胃也有些疼,她只要一着凉胃就难受,最晚她赤裸着躺在地下室阴冷的地上“魅魅呢?”

    “放了”“谢谢。”两人一时无语,屋里一片宁静直道几声狗叫声打破了这种宁静。“外面是什么声音,很吵。”龙晚晴淡淡地说,吵闹声的确让她很心烦。霍辰看了一眼窗外,叫了一个手下进来。

    “黑豹,外面在干什么,叫他们都闭上嘴,还有叫王医生进来。”“是,辰哥!乔小姐在外面处置那个犯人。”“哪个犯人?”“就是地下室里吊着的那个女人,乔小姐说照您的吩咐拿她喂藏獒,兄弟们都在看热闹呢。”

    “什么!”霍辰吃了一惊,他倒不是担心魅魅,而是龙晚晴此时的脸,苍白的完全没有血色,挣扎着下床,腿脚一时无力,又瘫了下来,霍辰及时扶住。“你你先别急,我下去看看。”

    “啪!”一记响亮的耳光打在霍辰脸上。“你这个疯子,你还想怎样,你以为我还会相信你吗,如果魅魅出了什么事,我永远不会原谅你!”

    龙晚晴一把推开霍辰,踉跄着向楼下跑去,霍辰被她猛地一推坐在了地上,看着那个哭着跑出去的身影,半天才反应过来,跟着追了出去了。

    疯了,真的要疯了,任谁看到这番景象都要疯狂的。一群体型硕大的藏獒围在一起,凶残地啃噬着中间的那个物体,那是个人的身体,还能辨出是个女人,身体已经被掏开了,一只藏獒从里面叼出内脏来吃,还一只直接将肠子拖了出来,大快朵颐。

    腿已经没有了,不远处那只青色藏獒的嘴里还叼着几根脚趾。龙晚晴下楼时看到的就是这一幕,脑中一片混沌,像是被雷击中那样一动不动地站着,嘴巴张开了,想喊,却发现自己根本喊不出来,哑哑的声音从喉中艰难地发出,只有破碎的音节。这一幕,好熟悉。那天,也有好多好多狼,围着自己,绿莹莹的眼睛写着贪婪,它们一起向自己靠近,靠近,露出长白尖锐的獠牙,恶狠狠地靠近,似乎都能闻到腐肉的气息。

    龙晚晴弯着腰呕吐,什么也吐不来,只有几口酸水不知是不是胃水。她很害怕,哭了,喊着哥哥,可是没有人回应她,眼前的只有哪些狼,它们想吃了自己。

    “哥哥在哪啊?救救晴晴!哥哥救我!”那个人是不是魅魅?不,她是我,那个人是我!我被狼吃了?怎么办啊,好多狼围着我。

    地上那个断掉的胳膊,还留着血,那个胳膊是不是忠义的?忠义来了,他有枪,他打死了好多狼,可是还是有狼扑了过来,咬住了他的胳膊,忠义打死了狼,狼咬掉了他的胳膊。

    怎么办,忠义也倒下了,他身上好多血,他死了吗?还有狼,还有狼啊!哥哥你们在哪儿,你们也和父亲一样,不要晴晴了吗?狼来了,我走不动了,地上有枪,是忠义留下的枪,拿了起来,手扣在中间那个圈圈里,像忠义刚才那样,对准那些绿眼睛的狼

    “啊!”终于冲破了声带的阻碍,喊出声了,头好疼,就要裂开了,龙晚晴抱着头,疯狂地喊叫着,撞到了旁边一个人,他的腰里别着枪。有枪,不怕不怕,有枪,打死它们,打死这些东西。不停地扣动扳机,对着那些还在啃咬的东西,狂乱地扫射。

    “打死你们,打死你们,打死你们”“龙晚晴,不要,停下来,停下来!”霍辰从后面抱住了那个还在疯狂射击的女人,子弹早就没有了,她还在不停地扣动扳机。霍辰从没这么心慌过,只能死死抱着她,拼命拉着她。

    “晚晴,你冷静一下,冷静一点!”“有狼,有狼!狼会吃人,他们吃了忠义的胳膊,他们要吃我,打死它们,打死它们!”

    “那不是狼,只是狗,不是狼,不怕不怕,我在你身边,什么都不要怕,不用怕有我。”“你骗我,你让狼来吃我,我不信你,不相信你!我”

    霍辰只能一把把她打晕,她这才安静了下来。看着那张脸,心痛到无以复加,龙晚晴苍白的脸没有一丝血色,白的可怕,嘴唇发紫,圆润的脸上失去了以前神采飞扬的光彩,只有惊恐留下。

    霍辰抱起了那个虚弱的小小身体,看着地上被打死的藏獒尸体,和那个被吃掉大半的人身,压抑住愤怒阴阴冷冷地说:“把乔丽叫进来,还有赶紧去叫医生。”我不叫魅魅,我叫小梅,但是我喜欢你们叫我魅魅,因为这个名字是他取的。

    我父亲是国家公务员,他是国税局一个小小科室的主任,父亲是个正直的人他从不会做那些私相授受溜须拍马的事,虽然一直升不上去,不过靠着公务员较好的薪酬,我们一家三口生过的满足且幸福,直到有一天灾难的来临。

    好多警察啊,他们抓走了爸爸,我不知道发生什么事了,妈妈只是躲在一旁哭,我问爸爸:“爸爸,你去哪里啊,什么时候回来呢?”

    “小梅乖,和妈妈待在家里,爸爸很快就回来,小梅乖的话爸爸就买新衣服给小梅。”可是他食言了,他没有给我买新衣服,他没有回来。他们说爸爸贪污国家税收巨款,他们说在家里搜到了证据,他们说有人指证爸爸受贿,他们说都是他们说。我不信!我从不知道一向柔弱的妈妈也会有这么坚韧的毅力,她每天带着我去各个部门上访,去律师所咨询,去亲朋家求援,一大一小两双足迹踏遍了大街小巷。

    可是没有人理我们,一个也没有。爸爸行刑的那天也是妈妈离开的日子,生命随风逝去,一丝痕迹也寻不着,呼啸的车轮下只留下一滩暗红的印记作为生命的凭证,剩下的只有我。我不服!我拿着妈妈收集的材料独自走上妈妈走过的路,小小的身影辗转于巍峨的机关门前,一处不行就去找另一处,一次不行就再来一次。

    我叫小梅,开在严寒中的梅花,永不畏惧。我能抵御世间严寒,但抵御不了饥饿。我很饿,每天只有好心邻居送来的几口稀饭,正在发育的身体很久都没尝过饱食的滋味。

    我蹲在一处检察院门口,哭了。我哭我自己没用,连小小的饥饿都忍受不了。我哭我的生命从此孤单成影。我哭这世上的人情冷暖,我哭了。“你怎么哭了?哥哥说,乖女孩是不哭的。”我抬头,泪眼未干,看了一眼,这一眼注定了我的一生。

    我看到了他,那是一张完美得脸,能让人惊叹到忘记呼吸,他温柔含笑,嘴唇饱满柔和,那眼睛清澈如一汪甘泉,看着我,看着我,只这一眼,我愿永世沉溺。霎那间,少女懵懂的心,绽放。你可以笑我,但爱情的春天就这样来了,没有理由。

    他牵着一个好可爱的小女孩,大概八九岁光景,白白的皮肤,小脸蛋红润润的,大大的眼睛和他很像,清澈明亮。刚才甜甜的说话声是她。

    “你需要帮助吗?”这是他跟我说的第一句话。我想我是不是在梦里,而他就是带我入梦的王子,我告诉了王子我的故事,王子温柔地跟我说别担心,一切都可以解决的。

    于是王子施展了神奇的魔法,真的为我爸爸恢复了名誉,还为孤独无依的我安排了学校。曾几何时,有一个少女总喜欢站在房顶上对着天空祈祷梦,永远不醒。

    可是他是我的王子,我却不是他的公主。他送我进了军校,成了他的师妹。我总是打听好他每天的课程,躲在他的必经之路上默默守望,当那个温柔的身影出现在眼帘时,心,怦怦弹奏。

    雪轻舞飞扬,我站在梅树林里,快乐起舞,蛮腰轻扭,旋步成风,似雪的梅花落在身上留下满袖盈香。他发现了我,笑着向我走来,那个笑容比花儿更美,驱散一处严寒。

    “你跳得很美,娇媚且魅惑,嗯,不如叫你魅魅吧。”魅魅这两个字是他赐我的印记,我将它永烙心底。我知道他的喜好,知道他的习惯,也知道他的心他的心不是我的。

    我好羡慕晴晴,不是妒忌,只是羡慕,那个女孩我没有办法去妒忌她,她受过的苦比我还多,有时连我自己都会不由自主地去心疼她,不知道是不是爱屋及乌吧。

    下雨天,他牵着那个小小的手,打着伞为她撑起一片天空。晴天时,他会抱着那个小小的身躯,坐在学校的水桥边为她洗脚。节假日,他会和另一个同样风采照人的男子一起,带着她去四处玩耍。

    他们放风筝,他们做游戏,他们看着她小小的脑袋凑在蛋糕边毫无形象地狂吃,他们笑了,发自内心的笑容灿烂耀眼。

    我远远地看着,也笑了,不知从几何时,他的笑容就成了我的心情。所以,那一天当他诚恳地问我:“魅魅,你愿不愿意加入守卫者,保护她。”

    我点头,我愿意守护他想要守护的,真的愿意,心甘情愿。我知道他们终于还是过了那一关,在一起了,电话里那一声暧昧让我羞红了脸,也为他们高兴吧,毕竟不是人人都能迈过心里的坎,却为什么心酸到想哭呢,魅魅,你不许哭,不哭,要笑,他幸福了就是你幸福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