86调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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想到尉迟兰嫣,洛樱的头突然昏沉了一下。
她对尉迟兰嫣很熟悉,从前感情也很好,后来却决裂了,因为就是她让大哥陷入无尽的情伤和痛苦之中。
论年纪,尉迟兰嫣比自己还要小三岁,比大哥小六岁,二人第一次见面时大哥十六岁,尉迟兰嫣才十岁,因为尉迟兰嫣打小总是生病,有高僧算命说,在十六岁之前,她要带发修行才能好,所以尉迟家迫不得已,让她去了离长陵城不远的祥云庵修行。
庵里的日子又闷又苦,尉迟兰嫣一个养尊处优的小姑娘怎么受得了,有一回从庵里想逃回家,在半山腰上遇到野狼,被大哥所救,后来,尉迟兰嫣渐渐长大,与大哥互生爱慕之情。
为了等她,大哥推拒了一切上门求亲的人,一直等到尉迟兰嫣年满十六从祥云庵归来。
尉迟兰嫣虽是商户的女儿,但爹娘见他二人真心相爱,再加上尉迟兰嫣性格乖巧温柔,娘亲很喜欢她,所以顺理成章,两家很快就定了亲事。
结果在临近婚期的前三个月,尉迟家突然寻了个理由悔了婚事,二哥和小十,庭尹都气不过,要打到尉迟家去问个明白,大哥不肯让他三人去,自己亲自去找了尉迟兰嫣。
不知道尉迟兰嫣跟大哥说了什么,反正自从大哥找她回来之后,整个人就变得消沉了。
他不准任何人再去找尉迟兰嫣的麻烦,自己整日与酒为伴,气的爹爹重重打了大哥一巴掌,即使这一巴掌也没有把大哥彻底打醒。
从此以后,除了带兵打仗,他好像对一切都失去了兴趣,更不愿意再谈论婚姻之事。
听说,尉迟兰嫣后来又说了一门亲事,说的是静安候家庶出的四公子季黎川,说起季家,与镇国公府还是亲戚关系,季家老太太是卫元极的姑奶奶。
季黎川虽是庶出,但季家也是侯门世家,难道尉迟家还能再度悔婚不成?
这轿子里坐的人到底是不是尉迟兰嫣?
如果不是她,她的两个妹妹,一个才年满十三,一个才十岁,皇帝会封这么小的女孩子当贵妃吗?
如果真是她,那大哥的一片真心真是错付了,他爱她一生,她却宁愿成为皇帝的女人,那个高高坐在龙椅之上,下旨意命沈遥率领十万大军,将姬家军推入烈火地狱的仇人。
望着渐行渐远的凤銮轿,洛樱心内久久不能平静,若不是她,大哥何至于为情所伤,至死都没有再爱上别的女人。
这夺目如红色长龙的队伍,刺目又刺心,她摇摇欲坠,一下了没站稳。
“小姐,你怎么了?”
裳儿意识到她的不对劲,连忙扶住了她。
“没什么,可能是昨日搬家太累了,还没恢复过来。”洛樱揉了揉太阳穴,“裳儿,这里太拥挤了,我们找个清静的地方息息。”
“小姐,后面不远处就有家茶楼,不如去茶楼坐坐。”
“嗯。”
那座茶楼,她过去常去,人不多,但贵在茶好,清静。
二人刚离开拥挤的人群,要跨进茶楼的大门,忽然有人伸手往洛樱肩上一拍:“哟,小美人,喝茶呀,不如让小爷我来请你呀。”
洛樱回头一看,就看到一个生的唇红齿白,流里流气的男子。
只见他身着青中泛灰的蜀锦长袍,发上斜斜的插了一根青玉簪,面如敷粉,唇若染脂,生的倒是挺俊俏,只是一双眼睛闪着淫邪的光,显得十分轻佻。
此男,她认得,正是沈遥左臂右膀之一,洛婵舅舅苏冷唯一的儿子苏治贤,想不到,她交待夜旋舞的事还没完成,事情中的主角之一倒先找上她了。
“放开我家小姐!”
裳儿一见有陌生男人调戏洛樱,立刻上前就要打开苏治贤的脏手。
不料从旁边闪出另一位着宝蓝色锦衣的公子,这公子生的也是油头粉面,颇为风流,跟个小白脸似的,那锦衣公子用手中玉笛打开了裳儿的手,眼里却打量着洛樱,深为不齿的摇了摇头。
“苏兄,你的眼光真是越来越差了,这样的货色你也调戏?”
“江老弟,你懂个什么,美人美人,不仅美在外表,还美在风骨,我看这小美人风骨不错。”苏治贤不以为然的撇撇嘴,又对着洛樱调笑道,“小美人,你说我说的可对?”
洛樱处变不惊,冷笑道:“先把你的脏爪子拿开!”
一个苏治贤,另一个就是洛依的未婚夫江望祖,这两个人蛇鼠一窝,都是中看不中用的绣花枕头,只会一些三脚猫的功夫,她根本不用怕他们。
“哟荷!这小美人还是个小辣椒啊!”苏治贤眨了眨眼睛,眼睛里意兴更浓,收回了手,搓了搓,笑眯眯道,“我最喜欢你这种小辣椒,上了床,够带劲儿。”
洛樱不想理他们,抬脚就要走,苏治贤两手一张,很是无赖的挡住了她的去路。
裳儿见苏治贤一再挑戏,还说出如此不堪入耳的话,她气的不行,伸手就要推开正色眯眯看着洛樱的苏治贤,手刚一伸,江望祖再一次挥笛子朝裳儿的手打来。
洛樱脚步轻移,人已走到裳儿前面,伸手接住打来的玉笛,并将玉笛一把夺了过来。
江望祖哪里能想到一个瘦弱的小姑娘敢夺他玉笛,这支玉笛可是姨娘花了重金买来送给他的,若弄没了,回去姨娘定要生气。
“喂,死丫头,你还我玉笛!”
说完,江望祖双目一瞪,气势汹汹将袖子一掳,就想要上前夺回玉笛。
苏治贤将江望祖挡开,嘻嘻笑道:“江老弟何必动怒,小美人不过是想和你开个玩笑而已。”
江望祖气微微平了一些,双手环胸,从鼻子里哼出一声,睥睨着洛樱,磨着牙齿道:“看在苏兄的面子,只要你把玉笛还给我,我不与你计较。”
洛樱知道他是个欺软怕硬的货色,扬了扬手中的玉笛,勾唇一笑道:“你想要啊?”
江望祖翻了翻眼:“当然。”
想到尉迟兰嫣,洛樱的头突然昏沉了一下。
她对尉迟兰嫣很熟悉,从前感情也很好,后来却决裂了,因为就是她让大哥陷入无尽的情伤和痛苦之中。
论年纪,尉迟兰嫣比自己还要小三岁,比大哥小六岁,二人第一次见面时大哥十六岁,尉迟兰嫣才十岁,因为尉迟兰嫣打小总是生病,有高僧算命说,在十六岁之前,她要带发修行才能好,所以尉迟家迫不得已,让她去了离长陵城不远的祥云庵修行。
庵里的日子又闷又苦,尉迟兰嫣一个养尊处优的小姑娘怎么受得了,有一回从庵里想逃回家,在半山腰上遇到野狼,被大哥所救,后来,尉迟兰嫣渐渐长大,与大哥互生爱慕之情。
为了等她,大哥推拒了一切上门求亲的人,一直等到尉迟兰嫣年满十六从祥云庵归来。
尉迟兰嫣虽是商户的女儿,但爹娘见他二人真心相爱,再加上尉迟兰嫣性格乖巧温柔,娘亲很喜欢她,所以顺理成章,两家很快就定了亲事。
结果在临近婚期的前三个月,尉迟家突然寻了个理由悔了婚事,二哥和小十,庭尹都气不过,要打到尉迟家去问个明白,大哥不肯让他三人去,自己亲自去找了尉迟兰嫣。
不知道尉迟兰嫣跟大哥说了什么,反正自从大哥找她回来之后,整个人就变得消沉了。
他不准任何人再去找尉迟兰嫣的麻烦,自己整日与酒为伴,气的爹爹重重打了大哥一巴掌,即使这一巴掌也没有把大哥彻底打醒。
从此以后,除了带兵打仗,他好像对一切都失去了兴趣,更不愿意再谈论婚姻之事。
听说,尉迟兰嫣后来又说了一门亲事,说的是静安候家庶出的四公子季黎川,说起季家,与镇国公府还是亲戚关系,季家老太太是卫元极的姑奶奶。
季黎川虽是庶出,但季家也是侯门世家,难道尉迟家还能再度悔婚不成?
这轿子里坐的人到底是不是尉迟兰嫣?
如果不是她,她的两个妹妹,一个才年满十三,一个才十岁,皇帝会封这么小的女孩子当贵妃吗?
如果真是她,那大哥的一片真心真是错付了,他爱她一生,她却宁愿成为皇帝的女人,那个高高坐在龙椅之上,下旨意命沈遥率领十万大军,将姬家军推入烈火地狱的仇人。
望着渐行渐远的凤銮轿,洛樱心内久久不能平静,若不是她,大哥何至于为情所伤,至死都没有再爱上别的女人。
这夺目如红色长龙的队伍,刺目又刺心,她摇摇欲坠,一下了没站稳。
“小姐,你怎么了?”
裳儿意识到她的不对劲,连忙扶住了她。
“没什么,可能是昨日搬家太累了,还没恢复过来。”洛樱揉了揉太阳穴,“裳儿,这里太拥挤了,我们找个清静的地方息息。”
“小姐,后面不远处就有家茶楼,不如去茶楼坐坐。”
“嗯。”
那座茶楼,她过去常去,人不多,但贵在茶好,清静。
二人刚离开拥挤的人群,要跨进茶楼的大门,忽然有人伸手往洛樱肩上一拍:“哟,小美人,喝茶呀,不如让小爷我来请你呀。”
洛樱回头一看,就看到一个生的唇红齿白,流里流气的男子。
只见他身着青中泛灰的蜀锦长袍,发上斜斜的插了一根青玉簪,面如敷粉,唇若染脂,生的倒是挺俊俏,只是一双眼睛闪着淫邪的光,显得十分轻佻。
此男,她认得,正是沈遥左臂右膀之一,洛婵舅舅苏冷唯一的儿子苏治贤,想不到,她交待夜旋舞的事还没完成,事情中的主角之一倒先找上她了。
“放开我家小姐!”
裳儿一见有陌生男人调戏洛樱,立刻上前就要打开苏治贤的脏手。
不料从旁边闪出另一位着宝蓝色锦衣的公子,这公子生的也是油头粉面,颇为风流,跟个小白脸似的,那锦衣公子用手中玉笛打开了裳儿的手,眼里却打量着洛樱,深为不齿的摇了摇头。
“苏兄,你的眼光真是越来越差了,这样的货色你也调戏?”
“江老弟,你懂个什么,美人美人,不仅美在外表,还美在风骨,我看这小美人风骨不错。”苏治贤不以为然的撇撇嘴,又对着洛樱调笑道,“小美人,你说我说的可对?”
洛樱处变不惊,冷笑道:“先把你的脏爪子拿开!”
一个苏治贤,另一个就是洛依的未婚夫江望祖,这两个人蛇鼠一窝,都是中看不中用的绣花枕头,只会一些三脚猫的功夫,她根本不用怕他们。
“哟荷!这小美人还是个小辣椒啊!”苏治贤眨了眨眼睛,眼睛里意兴更浓,收回了手,搓了搓,笑眯眯道,“我最喜欢你这种小辣椒,上了床,够带劲儿。”
洛樱不想理他们,抬脚就要走,苏治贤两手一张,很是无赖的挡住了她的去路。
裳儿见苏治贤一再挑戏,还说出如此不堪入耳的话,她气的不行,伸手就要推开正色眯眯看着洛樱的苏治贤,手刚一伸,江望祖再一次挥笛子朝裳儿的手打来。
洛樱脚步轻移,人已走到裳儿前面,伸手接住打来的玉笛,并将玉笛一把夺了过来。
江望祖哪里能想到一个瘦弱的小姑娘敢夺他玉笛,这支玉笛可是姨娘花了重金买来送给他的,若弄没了,回去姨娘定要生气。
“喂,死丫头,你还我玉笛!”
说完,江望祖双目一瞪,气势汹汹将袖子一掳,就想要上前夺回玉笛。
苏治贤将江望祖挡开,嘻嘻笑道:“江老弟何必动怒,小美人不过是想和你开个玩笑而已。”
江望祖气微微平了一些,双手环胸,从鼻子里哼出一声,睥睨着洛樱,磨着牙齿道:“看在苏兄的面子,只要你把玉笛还给我,我不与你计较。”
洛樱知道他是个欺软怕硬的货色,扬了扬手中的玉笛,勾唇一笑道:“你想要啊?”
江望祖翻了翻眼:“当然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