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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孟青的魂魄是在那个已经塌方的山洞里找到的,豌豆费了很大的劲才钻了进去,黑暗之中,找到了那把青牛铜剑,以及寄宿在剑身,随时会湮灭的一抹游魂。

    回去的路上,原野荒山,万籁俱寂,程濯开着车,看到副驾上的豌豆皱着眉头,一副心事重重的样子,忍不住笑了,“也就是说,孟青的游魂寄宿在我身上,我会同时拥有他的记忆,这样是好事啊,了解了他与阿乔之间的恩怨情仇,才好对症下药,彻底了结阿乔。”

    “可是,孟青并不是普通人,”豌豆神情担忧,“他的魂魄一旦上身,便会迅速扎根宿体,且不说对你的身体有很大损害,我怕的是万一你压制不住他,很容易被他反噬,到时候这具身体里活的是孟青,世上再也没有程濯这个人。”

    “你的意思是,如果我的意志不够强大,就会被他取而代之。”

    “差不多吧。”

    “小不点,不如打个赌吧,”程濯看了她一眼,满是笑意,“如果我能够压制住孟青,并且成功了结阿乔,你就要答应做我女朋友。”

    “......这,这是两码事。”豌豆结结巴巴。

    “可事关我的生死啊,如果我死了倒也算了,但是如果没死,却一点奖励也没有,那还不如死了算了。”

    话一出口,程濯自己先乐了,想着自己还真是挺无赖的,绕来绕去,这样欺负一个小姑娘。好在豌豆是个单纯的姑娘,听到他死啊死的说着,脸色一沉,立刻蹙起了眉头,“你放心,我不会让你死的。”

    “那好啊,就这么说定了。”程濯声音愉悦,看了豌豆一眼,“话说,那个阿乔,到底什么来历?”

    “她的来历并非三言两语说得清,以后,你自然会知道的。”提到阿乔,豌豆的面色更加凝重了。

    ————

    石记棺木,二楼。

    豌豆跪坐地上,将手中的灰色布袋推到程濯面前,很普通的一个袋子,里面却隐隐透着灵光,似是有什么东西在横冲直撞,想要冲破而出。

    “这是宿魂袋,是我用千岁蓍草的三百根茎缝成的,《周易系辞上》曾经记载,蓍之德,圆而神,蓍草通灵,可暂作灵魂宿体,但孟青前辈不是一般的游魂,我想宿魂袋快要承载不住它了。”

    豌豆看着程濯,程濯伸手将袋子拿起,“那,我要怎么做?”

    “吞了他的魂魄。”

    “......吞?干咽啊?”

    “那,我给你端杯水?”

    “......还有没有别的选择?”

    “有,”豌豆看着他,眼神纯粹,“我可以把他的魂魄烙进大饼,然后给你一根葱,你卷着吃。”

    “......”

    “......”

    “......那我还是干咽吧。”

    ————

    其实,用不着吞咽,在程濯打开布袋的瞬间,游魂飘散,早就主动寻了宿体,顺着程濯的灵盖五窍,一缕缕青烟似的,钻入他的耳、鼻、目、口、舌。

    一瞬间,程濯的脑子像炸开了锅,沸腾翻滚,翻天覆地,源源不断的涌入很多画面,那些画面争先恐后,如同快速载入的电影镜头,几乎快要冲破他的脑子。

    孟青的记忆深处,是一个巧笑倩兮的小道姑,小道姑束着圆圆发髻,一身白衣,手执长剑,在云雾缭绕的青山境地舞了一套剑法,三月桃林,落英缤纷,浅粉桃花落在她的头上,可她浑然不知,收了剑,抬头看向躺在树上闭目养神的孟青,笑意盈盈,像一只洋洋得意的小狐狸。

    “师叔,你看阿蒙是不是又进步好多?”

    赵一蒙,沧南山古暨派张越真人门下女弟子,是个孤儿,从小被送上山,与众师兄弟一同在张越真人门下受教。

    在沧南山,张越真人是个德高望重的老前辈,人人敬仰,而在孟青眼中,张越仅是个一无是处的废柴师兄。

    这要归功于他们的师傅,曾经的章尾仙官,仙风道骨的青藤老人。

    传说,青藤老人活了两百二十三岁,在他两百岁高龄时,曾经授意散尽门下弟子,打算云游四海,仙鹤归隐。

    张越真人便是青藤老人门下最后一批弟子,十几年后,张越真人成立古暨派,欲将生平所学授业与人,因为道法博深,很快名扬四海。

    沧南山出了名,很快便有亲戚找上了门,此人声称自己是青藤老人云游四海时收的最后一名弟子,孟青。

    孟青此人,不太规矩,放浪形骸,张越真人刚开始并不相信他是自己的师弟,然而跟他过了几招,才发信他所言非虚,功力深厚,远在自己之上,青藤老人怕是对他格外喜爱,半点不藏私。

    无奈之下,张越真人只得接受了这个“穷亲戚”,留他在沧南山住下。

    这一住,引起轩然大波。

    古暨派很多人都怕孟青,这个师叔年纪轻轻,但经历吓人,打听起来,议论纷纷,他竟是很多年前远山杏花村那个出名的吃人妖魔,孟彘子。

    当年的邻里十八村,流传着这样一句话,“砍头落地真痛快,彘子食人断肝肠。”

    人人都知道,山下有个孟彘子,人人都知道,孟青就是孟彘子,所有人面上恭敬的称他一声师叔,转过身便吓得屁滚尿流。

    孟青在沧南山住了两年,感觉很无趣,直到他发现了赵一蒙的存在。

    每年的正月十五,这个平日笑起来像狐狸的小道姑都有些闷闷不乐,她会在桃林舞剑,满头大汗,然后爬上林子里最高的那棵树,向着下山的方向,发着呆,久久的望。

    她在等人,那个人叫袁臻,是大将军袁晋珩之子。

    袁臻是个少年将军,年幼时身染恶疾,曾被父亲送到沧南山养病。

    年少的赵一蒙遇到了年少的袁臻,芳心萌动,互赠信物,彼此约定将来要在一起。

    后来,袁臻病愈下山,随父征战沙场,驻守边关,过了很多年,给赵一蒙写了一封信,信上说,北关陵城大战告捷,不久他便可回京,逢正月十五日,来沧南山找她。

    那个少年英雄没有辜负她,赵一蒙满心欢喜,到了正月十五,仔细梳洗,还描了眉,特意跑到桃花林等他。

    从早晨等到傍晚,从白天等到黑夜,从这一年的正月十五,等到下一年的正月十五,如今算起来,就快第三个年头了。

    “我要下山找他。”阿蒙一脸不甘。

    孟青不屑,“指不定人家已经妻妾成群,儿女成双了。”

    “那我也要一个说法!”

    “你下过山吗?山下饿殍遍地,瘟疫横行,就你这身皮肉,还不够人家塞牙缝的。”

    “师叔!”阿蒙大喊着叫他一声,吓得孟青险些从树上掉了下来,“师叔,我知道你武功厉害,不如你教我一套剑法吧,学会了,我就下山!”

    “......你知道我是谁吗?你就不怕我?”

    “不怕,师叔你看我这么可爱,沉鱼又落雁,闭月又羞花,就算你真是吃人妖魔,也肯定不忍心吃我的呀。”

    阿蒙冲他眨巴眨巴眼睛,自以为别有风情,其实说白了就像一只狡黠的小狐狸,虎牙尖尖,倒是真的挺可爱。

    ————

    从那以后,孟青在桃林教她剑法。

    有时手把手的教,有时互相对打,打累了,就躺在地上歇息,阿蒙的鼻尖上汗珠晶莹,她说的最多的便是袁臻,袁臻是如何如何的好,如何如何的聪颖过人,对她又是如何如何的倾心以待。

    “可他还不是失约了。”

    彼时,孟青懒洋洋的躺在树杈上,泼她冷水,但阿蒙咕噜噜的从地上爬了起来,鼓着腮帮子,气急败坏的跳着用剑指他,“他才不是那种人!他肯定又去战场厮杀了,国家兴亡,儿女情长只能先缓一缓啊。”

    “自欺欺人。”孟青从鼻子里冷哼一声。

    “你!师叔!你给我下来,我要跟你比剑!”

    本来短短几个月便可练成的剑法,也不知为何,就这样慢慢教了一年,在这一年里,孟青与阿蒙几乎形影不离,桃花时节,落英缤纷,阿蒙的剑法越发越好,手执长剑,一跃而起,长发飘散,嘴角勾起笑,竟也看的孟青有些怔神了。

    孟青不知道自己是何时爱上她的,他只记得那日斜阳倾洒,二人在桃林对打,阿蒙依旧不是他的对手,十几招过后,便被他击落了剑,一个踉跄,险些跌倒,却突然被他抓住胳膊,从背后紧锢在怀。

    “还打吗?”

    他在她耳边俯身戏笑,却不想二人离得太近,阿蒙红了脸,气急败坏的极力挣脱他,连耳朵都羞成了粉色。

    “师叔,你快放开我!”

    “不放!”

    他本是开玩笑,觉得逗逗她也挺有意思的,却不料阿蒙不再说话了,渐渐的也不再挣扎,过了好一会儿,才哽咽着嗓子说道,“师叔,我要下山去找袁臻了。”

    孟青的身子顿了下,慢慢的松开了手,“能不去吗?”

    “不能,我等了他这么多年,需要一个答案。”

    “如果,他已经死了呢?”

    “活要见人,死要见尸。”

    阿蒙咬了咬牙,眼中含泪,孟青看了她一眼,想要伸手替她抹去眼泪,但顿了顿,收回了剑,转身离开,“如果找不到他,就回来找我。”